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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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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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是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探索,自2013年正式运营以来,坚持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定位,大力简政放权,形成了一套有别于交易所市场的制度安排,初步成为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重要平台。截至2019年9月底,累计13219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其中中小企业占比94%,民营企业占比93%,6388家挂牌公司发行股票10516次,融资4911.39亿元。
近年来,受市场规模、结构、需求多元等因素影响,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融资额下降、交易不活跃、申请挂牌公司减少、主动摘牌公司增加等。新三板市场作为新兴市场,一直处于探索完善中,经过早期爆发式增长,市场参与者逐步趋于理性,一些不适应资本市场要求的挂牌公司自然出清;同时,随着优质挂牌公司不断成长壮大,新三板现行市场分层、融资、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等制度安排难以满足其发展需求,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互联互通的有机联系仍不完善,迫切需要综合施策,深化改革,提升市场功能,激发市场活力,补齐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短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资本市场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指明了新时代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目标和方向。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证监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一系列市场反映比较集中的关键性方向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
新三板改革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一环,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初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实现与交易所的错位发展;坚持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打通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市场通道,完善基础制度安排,促进融资、交易、定价等市场功能有效发挥;坚持建立健全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制度安排,为挂牌企业提供差异化精准服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市场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发展。
按照新三板改革的总体思路,证监会将重点推进以下改革措施:一是优化发行融资制度,按照挂牌公司不同发展阶段需求,构建多元化发行机制,改进现有定向发行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层企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新三板自律审查职能,提高融资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不同类型挂牌企业融资发展。二是完善市场分层,设立精选层,配套形成交易、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差异化制度体系,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增强新三板服务功能。三是建立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在精选层挂牌一定期限,且符合交易所上市条件和相关规定的企业,可以直接转板上市,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实施分类监管,研究提高违法成本,切实提升挂牌公司质量。五是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完善摘牌制度,推动市场出清,促进形成良性的市场进退生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通过改革,有利于新三板市场定位更加清晰,市场结构更加完备,差异化服务和监管机制更加符合中小企业特征和发展需求,市场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步完善,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和形成工作合力的要求,充分考虑新三板承受能力以及与资本市场其他板块的关系,积极推进新三板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抓紧制定相关制度规则,完善技术系统,尽快组织实施,切实防控风险,保障改革措施平稳落地,实现改革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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