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胡博晨律师网 >媒体报道

律师介绍

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电话号码:022-59189901

手机号码:15620198960

邮箱地址:jslshbc@126.com

执业证号:11201201610326611

执业律所: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丰路交口宝利国际大厦36层博专律师事务所

媒体报道

*ST航通滥用会计处理图保壳,监管层密集监管直击要害

继此前4月22日更正业绩预告后,*ST航通(600677)时隔五天再次就业绩预告进行更正,主要涉及收购智慧海派的商誉减值确认问题,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由前次亏损8000万元更正为亏损8.4亿元。

梳理发现,自2019年10月智慧海派业绩造假风险爆发以来,公司试图通过一系列复杂会计处理实现2019年度盈利,从而图谋保壳。

而*ST航通的种种违规做法监管层早已对公司进行密集监管。上交所多次发布监管问询函,直指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具体涉及到商誉和应收账款减值、大额投资收益确认、大额虚构利润数额认定、控制权认定等关键问题等。

监管层密集问询

4月27日晚间,*ST航通第二次发布2019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告显示,对于收购智慧海派形成的商誉7.57亿元,公司认为2019年以来发现的减值迹象证据,属于取得新的信息、假设等,该业务的会计处理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在2019年计提减值更符合财政部相关内容规定,从而取消了于2016年全额追溯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前期差错更正,由此,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由前次-8000万元左右更正为-8.4亿元左右。

虽然再次更正业绩指标,但这并不影响公司前期已披露的2016年至2019年各期业绩亏损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前期就股票将暂停上市和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所做出的各项风险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智慧海派是上市公司于2015年12月收购的重要资产。根据此前公告,收购方式为通过向邹永杭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收购其51%股权,交易金额10.65亿元,溢价率高达301.02%。2016年起,智慧海派纳入合并报表成为上市公司主要的经营性资产。

从公司近年来的公告中可以发现,自2015年收购以来,针对智慧海派的监管动作非常密集。

2015-2017年,上交所公司部已连续三年对公司年报进行审核并发出问询函,2018-2019年再次连续发出监管工作函,实质均指向其业绩真实性问题,以及由之带来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判定,可以说早为公司种种风险敲响警钟。

2019年10月,*ST航通在对上交所前期监管工作函回复中首次承认,其子公司智慧海派存在大额财务造假,并伴随债务逾期、违规担保等重大风险情况。智慧海派的大额业绩造假,也导致了公司以前年度连续大额亏损。目前智慧海派原总经理邹永杭现已被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

财务乱象监管出手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监管问询问出业绩造假,但公司的各种“神操作”并未结束。自2019年10月智慧海派业绩造假风险爆发以来,公司试图通过一系列复杂会计处理实现2019年度盈利。

梳理发现,相关运作手法核心是通过追溯调整将本应于2019年度确认的亏损“转移”至以前年度。比如通过追溯确认智慧海派超额亏损,再将其破产出表,进而在2019年确认大额投资收益。再比如,公司将智慧海派相关商誉追溯于2016年全额计提,这也是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所在。

有业内人士认为,上述一系列操作,看上去令人眼花缭乱,实际上与常理有悖、与规则有违,掩盖了业绩造假背后的事实真相,妄图规避恶性造假理应承担的后果,与市场预期和普遍认知形成重大偏差,严重影响了会计的公信力,涉嫌滥用会计准则,示范效应极其负面。

“可以想象,公司一系列财务操作的动机,主要是图谋2019年度的账面盈利,实现其自认为的保壳目的。公司上述操作歪曲经济实质,从后续公告来看,无法摆脱退市风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也将为其相关行为付出代价。”上述人士强调。

实际上,上交所在公司首次披露业绩预告公告及第一次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时,连发2次监管问询函,具体涉及到商誉和应收账款减值、大额投资收益确认、大额虚构利润数额认定、控制权认定等关键问题等,直指向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合理性。

中介机构须严把责任关

自2019年10月业绩造假风险爆发以来,*ST航通已十余次公告并提示暂停上市风险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等风险,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有效甄别风险隐患,理性投资。

从后续披露的情况看,前期公司和中介机构的回复意见与实际情况出现重大反差,对投资者造成严重误导。中介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可能也未能有效勤勉尽责的履行“看门人”职责,严重“漏球”。

对此,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新《证券法》已全面提升了违规市场主体面临的处罚力度,也进一步压实了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法律职责。中介机构应尽职尽责地履行对上市公司的监督义务,做好看门人。

梳理公告可以发现,对于航天通信的造假行为,证监会已对其立案调查,上交所也已多次在函件中明确表示,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等相关责任人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采取监管措施或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这也显示出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行为的零容忍、强监管态度。*ST航通此次业绩预告更正,更反映出监管层同样的态度,即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高度重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5620198960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丰路交口宝利国际大厦36层博专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2018 www.hubochenlawyerstea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