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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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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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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告

延安必康: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2-037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92022004 号),因公 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 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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