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电话号码:022-59189901
手机号码:15620198960
邮箱地址:jslshbc@126.com
执业证号:11201201610326611
执业律所: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丰路交口宝利国际大厦36层博专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3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 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俞建午先生的告知函,获悉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210013 号),正文内容如下:“因你涉嫌内幕交易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本次调查事项系对俞建午先生个人的调查,与公司无关,且俞建午先生承诺 本次涉嫌内幕交易为对其个人股票账户的调查事项,并未涉及本公司股票。本次 调查不会影响其在公司的正常履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亦不受影响。公司经 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 该事项的调查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俞建午先生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 作,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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