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电话号码:022-59189901
手机号码:15620198960
邮箱地址:jslshbc@126.com
执业证号:11201201610326611
执业律所: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丰路交口宝利国际大厦36层博专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0-045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相关当事人
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竺韵德以及控股股东相关当事人朱建康立案调查。上述对象于2020年8月24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2020098号、甬证调查字2020099号、甬证调查字2020100号)。
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次控股股东等被调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调查仅针对公司控股股东等涉及上述事项进行的专项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5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5620198960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丰路交口宝利国际大厦36层博专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2018 www.hubochenlawyerstea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