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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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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告

富瀚微: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码:2019-064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13日,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董事龚虹嘉先生的通知,龚虹嘉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19130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龚虹嘉进行立案调查。

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龚虹嘉先生个人的调查,不会影响其在公司的正常履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亦不受影响。被立案调查的事件是涉及当事人为海康威视核心经营层设计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与本公司和本公司其他董高监无关。调查期间,龚虹嘉先生及相关各方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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