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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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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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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告

*ST 刚泰: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 刚泰  公告编号:2019-050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刚泰控股”)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 通知书》(编号:甘调查字 2019017 号); 

刚泰控股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建刚先生、副董事长周锋先生、董事(兼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赵瑞俊先生、独立董事王小明先生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收 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分别为:甘调查字 2019018 号、甘调查字 2019019 号、甘调查字 2019020 号、甘调查字 2019021 号)。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调查通知书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收到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甘调查字 2019017 号)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二、关于徐建刚先生、周锋先生、赵瑞俊先生、王小明先生分别收到的《调 查通知书》(编号:甘调查字 2019018 号、甘调查字 2019019 号、甘调查字 2019020 号、甘调查字 2019021 号) “因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 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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