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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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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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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公告

白云电器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18-035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12 月 13 日,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获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明光先生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 号:沈稽局调查通字[2018]032 号):“因你涉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胡明光先生目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曾担任公司董事,并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辞任公司董事一职(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50),目前未在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本次立案调查系针对胡明光先生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现有的日常 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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