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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博晨律师 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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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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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公告

ST 天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ST 天润 公告编号:2022-016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天润”)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人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17 号)。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项进展情况

2019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该事项正处于听证、陈述和申辩阶段,在此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

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相关进展公告:2022年1月11日、2月11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2022-007)。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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