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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2022半年报:收到法院2213件股民索赔案,已计提3.2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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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2022半年报:收到法院2213件股民索赔案,已计提3.2亿损失

2022830日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其2022年半年度报告,报告中提到目前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的部分投资者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及深圳市调解中心起诉的案件,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日,已陆续收到共计 2213 宗,该类未决诉讼诉求金额较大。公司管理层在上年已计提 31,574.03 万元的基础上,本期新增计提 1,021.99 万元赔偿损失。截至 2022 6 30 日,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共计人民币 32,596.02 万元。

本案此前已有一审判决,202212月,深圳中院一审判决上市公司累计赔偿338位股民损失共计7500万元,并需承担案件受理费114万元,合计 7614万元。

同时,深圳市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也主持了前期多起小额案件的调解工作,部分投资者通过和解的方式已经领取了赔偿款。

目前,上市公司已经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也已经受理该案,目前正在陆续安排开庭中,请投资者敬请关注进一步动态。

胡博晨律师在此提醒您:“根据此前的一审判决结果,符合在2017425日至2019625日之间买入新纶新材(002341),并于20196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股民,可以参与到本案的索赔中。同时,提醒还未起诉的股民不要经过诉讼时效,否则将丧失索赔机会。”

新纶新材案“大事件”回顾:

1. 2019626日,新纶新材(002341)公告于20196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总调查字19141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受此影响,公司股价接连两日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

2. 2020525日新纶新材公告于5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21 号),因涉嫌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等行为,证监会最终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自此也掀开了股民维权的序幕;

3. 202011月深圳中院依法陆续受理了最先立案的上百位股民的立案申请;

4. 2021326日,深圳中院首次就本案选取的示范性案例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后本次开庭涉及的股民与上市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

5.202197日,深圳中院再次重新选取示范性案例后再次进行了开庭审理;

6.随后2021926日至2019930日期间,深圳中院就二百余个受理的案件进行了密集开庭;

7.202112月底,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上市公司对股民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损失以及上述部分利息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次深圳中院一审判决上市公司累计赔偿338位股民损失共计7500万元,并需承担案件受理费114万元,合计 7614万元。

8.20221月,新纶新材向二审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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