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电话号码:022-59189901
手机号码:15620198960
邮箱地址:jslshbc@126.com
执业证号:11201201610326611
执业律所: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丰路交口宝利国际大厦36层博专律师事务所
2022 年 9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02022008号),上述文件显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据公开资料显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0.41亿,2011年成功于创业板上市,成为国内高空作业车行业上市公司。
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胡博晨律师团队正在推进*ST海伦(300201)涉嫌虚假陈述的投资者索赔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与律师联系。(详情请关注胡博晨律师网)
*ST海伦(300201)投资者索赔条件:
1、在2017年4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ST海伦股票,并在2021年10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登记。
2、在2022年9月19日前买入*ST海伦(300201),并在2022年9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登记。
特别声明:不同法律从业人员对于案件的办理有不同理解,索赔条件仅供参考,最终以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为准。“胡博晨律师网”已经对多只股票进行征集,请投资者关注最新索赔动态。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司法解释的规定,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对其因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需要您准备的材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手写注明仅用于股票索赔使用)
2.券商开具的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开户证明及从第一笔买入该只股票到最终持有日的交易记录。
风险代理收费方式:
考虑到投资者已经遭受巨大损失,律师收费采取风险代理方式,也就是采取先打官司后收费的方式,以投资者实际到手的获赔金额计算律师费用,具体比例由投资者与律师进行协商。不成功索赔不收取费用。
胡博晨律师正在办理:新纶新材(002341)、同洲电子(002052)、中信国安(000839)、ST浪奇(000523)、同济堂(600090)、上海电气(601727)、ST赫美(002356)、北特科技(603009)、柏堡龙(002776)、ST中安(600654)、北京文化(000802)、安妮股份(002235)、ST永林(000663)、天海防务(300008)、航天通信(600677)、*ST广珠(600382)、中润资源(000506)、*ST环球(600146)、ST威龙(603779)、ST胜利(002426)、维维股份(600300)、天成控股(600112)、瀚叶股份(600226)、ST瑞德(600666)、ST鹏起(600614)、长城影视(002071)、天神娱乐(002354)、ST安通(600179)、*ST斯太(000760)、恺英网络(002517)、*ST东网(002175)、鹏欣资源(600490)、新潮能源(600777)、桂东电力(600310)、金字火腿(002515)、华虹计通(002515)、 江苏阳光(600220)、恒宝股份(002104)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5620198960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丰路交口宝利国际大厦36层博专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2018 www.hubochenlawyerstea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