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博晨律师,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博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天津市法学会民商法学分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专注于从事投资者维权... 详细>>
律师姓名:胡博晨律师
电话号码:022-59189901
手机号码:15620198960
邮箱地址:jslshbc@126.com
执业证号:11201201610326611
执业律所: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丰路交口宝利国际大厦36层博专律师事务所
恒宝股份被证监会处罚,受损股民可进行维权登记
2022年9月2日,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书0102022006号),上述文件显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据公开资料显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是一家以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69692.1354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5870.72万人民币,并已于2007年完成了IPO上市,交易金额2.43亿人民币。
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胡博晨律师团队正在推进恒宝股份(002104)涉嫌陈述的投资者索赔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与律师联系。(详情请关注胡博晨律师网)
恒宝股份(002104)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2022年9月2日之前买入恒宝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9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1年2月26日到2021年4月1日之间买入恒宝股份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司法解释的规定,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对其因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需要您准备的材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手写注明仅用于股票索赔使用)
2.券商开具的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开户证明及从第一笔买入该只股票到最终持有日的交易记录。
风险代理收费方式:
考虑到投资者已经遭受巨大损失,律师收费采取风险代理方式,也就是采取先打官司后收费的方式,以投资者实际到手的获赔金额计算律师费用,具体比例由投资者与律师进行协商。不成功索赔不收取费用。
胡博晨律师正在办理:新纶新材(002341)、同洲电子(002052)、中信国安(000839)、ST浪奇(000523)、同济堂(600090)、上海电气(601727)、ST赫美(002356)、北特科技(603009)、柏堡龙(002776)、ST中安(600654)、北京文化(000802)、安妮股份(002235)、ST永林(000663)、天海防务(300008)、航天通信(600677)、*ST广珠(600382)、中润资源(000506)、*ST环球(600146)、ST威龙(603779)、ST胜利(002426)、维维股份(600300)、天成控股(600112)、瀚叶股份(600226)、ST瑞德(600666)、ST鹏起(600614)、长城影视(002071)、天神娱乐(002354)、ST安通(600179)、*ST斯太(000760)、恺英网络(002517)、*ST东网(002175)、鹏欣资源(600490)、新潮能源(600777)、桂东电力(600310)、金字火腿(002515)、华虹计通(00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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